• 档案室岗位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27号令)学校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科学文化机构”的规定,档案室具有管理和保管利用的双重职能。岗位职责如下:

一、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等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制定完善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网络,开展学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研究、采用新技术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四、严格实行部门预立卷归档制度,指导、检查、协助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五、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六、负责馆藏档案的修复、销毁工作。

七、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完善专题网站,逐步实现馆藏档案数字化,拓宽安全网络服务渠道。

八、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咨询、利用工作,主动有效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努力发挥学校建设和领导决策的参谋作用。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库房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十一、加强档案室专职人员学习进修,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交流活动。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