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查(借)阅流程

发布者:潘健文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4


凡查(借)阅校档案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并在“档案查(借)阅登记簿”中填写档案文件名称、案卷号、查(借)阅人、查(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

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需要可直接阅本部门所归档案如因工作需要跨部门档案,则须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具体流程如下:

1、校内人员查(借)阅本部门档案:

2、校内人员跨部门查(借)阅档案:

3、校外人员不允许查(借)阅本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参照“校内人员跨部门查(借)阅档案”执行。